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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-1期中棄修辦理事宜 (12/10截止)

教務處課務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10教(課)第01011

受文者:各班任課教師、學生

主旨:110-1期中棄修辦理事宜 (12/10截止)

說明

  • 棄修辦理時間:每學期第12週起至第13週截止
  • 棄修辦理條件:期中「成績」預警學生
  • 如符合棄修條件,「預警輔導紀錄表」於12/1()產生於導師系統
  • 棄修辦理流程:
  1. 經導師完成輔導並於線上填妥「預警輔導紀錄表」,寫明擬棄修科目。
  2. 導師協助印出輔導紀錄表:學生簽名、導師簽章、系主任簽章,送至課務組洽承辦人員辦理棄修。
  3. 至課務組印出選課確認單,棄修科目經授課教師簽核,學生簽名確認,由課務組維護系統棄修(退選)

  • 所有申請文件資料,請於1101210日中午12點前,送交教務處課務組櫃台辦理完成。

教務處課務組2021-11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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