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務處課務組通知
110教(課)第01011號
受文者:各班任課教師、學生
主旨:110-1期中棄修辦理事宜 (12/10截止)
說明:
- 棄修辦理時間:每學期第12週起至第13週截止。
- 棄修辦理條件:期中「成績」預警學生
- 如符合棄修條件,「預警輔導紀錄表」於12/1(三)產生於導師系統
- 棄修辦理流程:
- 經導師完成輔導並於線上填妥「預警輔導紀錄表」,寫明擬棄修科目。
- 導師協助印出輔導紀錄表:學生簽名、導師簽章、系主任簽章,送至課務組洽承辦人員辦理棄修。
- 至課務組印出選課確認單,棄修科目經授課教師簽核,學生簽名確認,由課務組維護系統棄修(退選)。
- 所有申請文件資料,請於110年12月10日中午12點前,送交教務處課務組櫃台辦理完成。
教務處課務組2021-11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