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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期末考試與請假相關事宜

教務處課務組通知

111教(課)第02017

受文者:全校各班任課教師、學生

主旨: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期末考試與請假相關事宜

說明:

一、111-2期末考試時間:112.6.15(星期四)-112.6.21(星期三)

二、111-2期末考試日程規劃表:

1.各班學藝股長(大學部、二專、專四)請於112.5.22(星期一)至課務組領取考試日程規劃表。

2.考試日程規劃可利用5/245/31班週會時間進行討論擬定。

3.考試地點建議使用原上課時段原教室或依需要借用教室。

4.考試日程規劃表請於112.6.2(星期五)前,繳回課務組備查並請留存影本供同學查閱。

5.分類通識課程考試日程:

日間部:原5-6節,排第6(14:20-15:10)、原7-8節,排第7(15:20-16:10)

進修部:原9-10,排第10(19:20-20:05)、原11-12,排第11(20:10-20:50)

6.大一英文分級課程由任課教師自行向英文自學中心登記考試時間。

7.多元開課課程因涉及多班學生選課,請依原上課時段原教室考試。

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考試業務實施要點」,請參閱附件。

「學生考試請假單」,請參閱附件。

1.請假補考之成績計算方法,依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學則第28條。

2.期中、學期考試經請假核准並補考成績及格者,除因公假、重病住院、直系親屬之喪假者,按實際分數給分外,其餘六十分以上者,其超出部份,以百分之五十併計。不及格者以實得分數計算。

3.應參加補考學生,於規定補考日期無法參加考試者,其補考成績以零分計。

4.考試期間需辦理請假者,填寫請假單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至課務組辦理,經單位簽核後,繳回課務組彙整後辦理考試補考手續。

5.學生考試請假准假者,依申請科目通知任課教師安排補考,請確實填寫。

教務處課務組112.5.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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