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-1期中棄修辦理事宜 (12/9中午截止)
教務處課務組通知
111教(課)第01012號
受文者:各班任課教師、學生
主 旨:111-1期中棄修辦理事宜 (12/9中午截止)
說 明:
一、棄修辦理時間:111.11.30(三)-111.12.9(五)
二、棄修辦理條件:期中「成績」預警學生,「期中預警輔導紀錄表」於111.11.30(三)產生。
三、棄修辦理流程:
1.經導師完成輔導並於線上填妥「預警輔導紀錄表」,寫明擬棄修科目。
系統路徑:教師行動服務→導師→學生輔導→定期預警輔導→成績預警-期中
2.導師協助印出輔導紀錄表:學生簽名、導師簽章、系主任簽章,送至課務組洽承辦人員辦理棄修。
3.至課務組印出選課確認單,棄修科目經授課教師簽核,學生簽名確認,由課務組維護系統棄修(退選),完成棄修。
四、所有申請文件資料,請於111年12月9日中午12點前,送交教務處課務組櫃台辦理完成。
教務處課務組2022.11.28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