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:
一、「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」、「研究生學位考試費用支給辦法」,業於115年6月3日
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 會議 修正討論通過,經校長簽核後公告實施。
二、修正後之相關教務法規條文,如附件電子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