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2期中棄修辦理事宜 (5/20截止)

教務處課務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10教(課)第02013

受文者:各班任課教師、學生

主  旨:110-2期中棄修辦理事宜 (5/20截止)

說  明

一、棄修辦理時間:5/11-5/20

二、棄修辦理條件:期中「成績」預警學生

三、如符合棄修條件,「預警輔導紀錄表」於5/11()產生於導師系統

四、棄修辦理流程:

1.經導師完成輔導並於線上填妥「預警輔導紀錄表」,寫明擬棄修科目。
   
路徑教師行動服務導師學生輔導定期預警輔導成績預警-期中

2.導師協助印出輔導紀錄表:學生簽名、導師簽章、系主任簽章,送至課務組洽承辦人員辦理棄修。

3.至課務組印出選課確認單,棄修科目經授課教師簽核,學生簽名確認,由課務組維護系統棄修(退選),完成棄修。

五、所有申請文件資料,請於111520日中午12點前,送交教務處課務組櫃台辦理完成。

 

教務處課務組2022.5.10